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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发展计划局对外承诺制度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加大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力度的指示,进一步加强计划局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促进廉洁勤政,提高行政效能,确保计划工作更好的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服务,经研究,郑重向社会做如下承诺。
一、首问负责制
服务对象来局反映情况、咨询业务、联系工作时所问到的第一名局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责任人。
(一)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业务,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范围的,在承诺的服务时限内,积极热情的予以办理。因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向服务对象讲清楚需要补充的手续、要求等。
(二)服务对象咨询业务,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范围的事项,要耐心讲解、说明,直到服务对象表示完全明白为止。
(三)服务对象前来咨询的业务内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范围的,做到热情引荐到办理此项业务的人员处。咨询的业务不属于本局管理的,热情说明。问清楚属于哪个部门(单位)办理的,向服务对象说明办理的部门(单位),不得使用"不知道,不归我们管"等语言或者简单应付支走。
二、限时办结制
落实县政府提速"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实行现时办结、对服务对象来局办理业务的,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承办人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办理。因故不能及时办结的要求说明原因。凡法律规定和局明确承诺办结时限的保证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并尽量提前办结。对来局咨询政策业务的个人(单位)认真办理、热情、服务,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要做到"送一张笑脸、让一个位子、送一杯热茶、给一个满意"。
三、一次告知制
(一)服务对象来局咨询或办理业务的,承办人应热情服务,按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一次性清楚的告知咨询事项的办理程序、有关手续、必要资料以及具体如何办理,确保服务对象明白满意。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不属于被咨询人业务范围的,按首问负责承诺制办理。
(二)对于能一次性告知清楚而未告知清楚的,致使服务对象跑第二趟,给服务对象造成不便的工作人员,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四、超时默认制
在办理审批手续过程中,因承办工作人员未向审报人说明情况造成在承诺时限内手续未办结的,申报人可视为承办人默认许可,可按申报人审报的内容办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办股(室)负责,并追究分管领导及办事人员的责任。
五、责任追究制
对不依法办事、虚报浮夸、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故意刁难群众,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和情节严重的,分别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检查,责令赔礼道歉,通报批评、扣发年度奖金、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举报电话;64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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