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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承诺

县招商办 县财政局
县城区办 县档案局
县地税局 县法院
县工商局 县渔业局
县邮政局 县油区办
县公安局 县公路局
县药监局 县供销社
县广电局 县国税局
县国土局 县环保局
县计生局 县计划局
县文体局 县检察院
县建设局 县教育局
县经贸局 县开发区
县科技局 县劳动局
县林业局 县粮食局
县民政局 县农发行
县审计局 县农业局
县外经局 县气象局
县水利局 县人事局
县农业银行 县司法局
县人民银行 县统计局
县人寿公司 县卫生局
县供电公司 县物价局
县技术监督局 县工商银行
机关服务中心 县医药公司
县农机中心 县安监局
铁路办 实验二小
畜牧局 防疫站
房管局 广饶一中
县中医院 行政审批中心
执法局 发展和改革局
县人民医院 盐务局
县残联 旅游局
中等专业学校 信息产业局
市政局 广饶大众
县委老干部局 交通局
实验一小 县烟草专卖
实验中学 县城区办事处
二、违诺投诉

 

广饶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

 

  为切实推进“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促进地税机关、干部职工履行职责意识和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经研究,广饶县地税局在全系统实行服务承诺公开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东营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相关制度与规范(试行)》,做出如下承诺,请广大纳税人给予监督。

  一、服务承诺内容

  (一)咨询服务承诺

  1、电话咨询的,能解答的应当场给予解答;当场解答不了的,转相关科室协助解答;  

2、对到地税机关咨询的,即时回答或指引至相关科室;

  3、书面咨询的,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杂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4、对网上咨询的,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杂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512366热线受理的发票举报、投诉案件,在1个工作日内转交县局相关科室;相关科室依照《〈山东省地方税务系统发票违法行为举报和查处奖惩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一次性接办11件以上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应在45个工作日内查处结案;重大复杂案件原则上在2个月内查处结案,情况特殊需延长时间的,必须报上级局领导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税务登记服务承诺

  1、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和变更税务登记的,自纳税义务发生(或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资料齐全的,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2、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一般情况下,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申请停业登记,资料齐全的,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申请复业登记,资料齐全的,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三)发票办理服务承诺

  1、申请购领发票,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结;

  2、申请自印发票,资料齐全的,按规定时间上报;

  3、代开发票,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结;

  4、申办发票兑奖,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结。

  (四)纳税申报服务承诺

  1、纳税人在法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2纳税人确有困难需要申请延期申报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五)减、免、缓、退税服务承诺

  1、按照规定申请减、免税,由县地方税务局负责审批的,从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审批;需要报省、市地方税务局审批的,按规定报送;

2、纳税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缴纳税款,需要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3、纳税人多缴税款申请退税,资料齐全,审核后符合规定的,在接到书面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税手续。

(六)服务态度承诺

  1、在办税服务场所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受问询的工作人员,必须保证指导或引导办理各项涉税事宜;

  2、地税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妥善处理涉税事项。

  (七)政务公开承诺

  在办税服务场所公开的内容:

  1、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2、服务承诺;

  3、办税流程;

  4、廉政规定。

 (八)实施检查的承诺

  1、除特殊情况外,对纳税人实施税务检查前应提前通知,通知纳税人应检查的纳税期间和范围;

  2、检查结束后,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提供书面检查结果以及相关税务处理决定。

  二、服务承诺措施

将纳税服务承诺纳入全局的目标考核,实行一季一考,对违诺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日常加强检查监督,确保服务承诺落实到位。

如果广饶县地方税务局各级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未能履行上述承诺,请拨打投诉电话:05466457938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46-6446311  0546-6457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