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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发展和改革局服务承诺制度
一、
服务标准
认真学习国家产业政策,把握国家宏观调控动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产业调整政策,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严格依法行政,按照规定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做到主体合法。严格办事程序,做到依据正确、证据确凿、处置适当、手续完备、行为规范。坚持办事公开、阳光服务,工作热情、服务周到、用语文明,为服务对象营造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
二、服务措施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对象来局反映情况、咨询业务、联系工作时所问到的第一名局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责任人。
1.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业务,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范围的,在承诺的服务时限内,积极热情的予以办理。因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向服务对象讲清楚需要补充的手续、要求等。
2.服务对象咨询业务,问道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范围的事项,要耐心讲解、说明,直到服务对象表示完全听明白为止。
3.服务对象前来咨询的业务内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范围的,做到热情引荐到办理此项业务的个人处。咨询的业务不属于本局管理的,热情说明。问清楚属于哪个部门(单位)办理的,向服务对象说明办理的部门(单位),不得使用"不知道,不归我们管"等语言或者简单应付支走。
(二)实行一次告知制。
1.服务对象来局咨询或办理业务的,承办人应热情服务,按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一次性清楚的告知咨询事项的办理程序、有关手续、必要资料以及具体如何办理,确保服务对象明白满意。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不属于被咨询人业务范围的,按首问负责承诺制办理。
2.对于能一次性告知清楚而未告知清楚的,致使服务对象跑第二趟,给服务对象造成不便的工作人员,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三、服务程序和办事时限
(一)
投资项目
1.
一般建设项目:实行备案制。
2、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批复制度。
3、房地产项目:实行核准制,
5万平方米之内由县里核准,5万平方米之上由上级发改部门核准。
办理时限5天。
工业项目
1、无需平衡建设、生产条件的工业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广饶县境内项目均需到发改部门申请备案。
2、需平衡建设生产条件及申请专项资金的工业项目,实行转报。
办理时限5天。
(三)高新技术项目
办理时限5天。
(四)农业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或核准制。
3000万元以下的直接批复,3000万元以上的转报。平原水库项目直接核准,其他符合核准范围的项目转报。
办理时限5天。
(五)农产品进口配额
农产品进口配额实行转报。
加工贸易。
办理时限5天。
(六)、进口设备免税
进口设备免税实行转报。
办理时限5天。
(七)、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许可证
办理时限5天。
四、
监督制约机制
县发改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各项政务中,要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热情服务,接受群众监督。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勤政廉政考核,设立群众意见反馈簿,及时根据群众的反馈意见加强机关的作风建设。
五、违诺处理机制
对不依法办事、虚报浮夸、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故意刁难群众,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和情节严重的,分别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检查,责令赔礼道歉,通报批评、扣发年度奖金、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投诉机制
凡发现我局工作人员不践行服务承诺,作风粗暴、效率低下,不依法行政、不依法办事时,请拨打投诉电话6442006,我局将进行核查。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并依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46-6446311
0546-645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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