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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供电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1. 城市地区:平均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2%,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5%;农村地区:平均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7%,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
2.
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县(区)及以上营业场所实行无周休日制度。
3. 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
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
5.
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
6. 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
7. 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计划检修兑现率不低于98%。
8. 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城区:45分钟之内到达停电现场,无特殊原因5小时内恢复电力供应。农村:80分钟内到达停电现场(特殊边远山区100分钟到达停电现场),无特殊原因8小时内恢复电力供应。
9. 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10. 电力服务热线“95598”
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和电力故障报修。
投诉举报电话:0546-6441373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46-6446311
0546-645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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