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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承诺

县招商办 县财政局
县城区办 县档案局
县地税局 县法院
县工商局 县渔业局
县邮政局 县油区办
县公安局 县公路局
县药监局 县供销社
县广电局 县国税局
县国土局 县环保局
县计生局 县计划局
县文体局 县检察院
县建设局 县教育局
县经贸局 县开发区
县科技局 县劳动局
县林业局 县粮食局
县民政局 县农发行
县审计局 县农业局
县外经局 县气象局
县水利局 县人事局
县农业银行 县司法局
县人民银行 县统计局
县人寿公司 县卫生局
县供电公司 县物价局
县技术监督局 县工商银行
机关服务中心 县医药公司
县农机中心 县安监局
铁路办 实验二小
畜牧局 防疫站
房管局 广饶一中
县中医院 行政审批中心
执法局 发展和改革局
县人民医院 盐务局
县残联 旅游局
中等专业学校 信息产业局
市政局 广饶大众
县委老干部局 交通局
实验一小 县烟草专卖
实验中学 县城区办事处
二、违诺投诉

 

广饶公路局服务承诺制度

 

一、征稽人员服务承诺制度

()服务内容:向有车业户提供汽车养路费的征缴服务。

()服务事项:缴费车辆的新增落户、转户、发放养路费缴讫证;受理免、报废、转籍车辆的养路费注销等。

()服务时限:

养路费免费报批初审合格后,改一季度一次上报市公路局为每月上报一次,批复后及时通知车属单位;

新增、转户车辆手续齐全由每笔业务10分钟缩短为5分钟;

受理减免养路费申报审批手续由10分钟缩短为3分钟;

发放养路费免费证每车次由5分钟缩短为2分钟;

车辆取牌启用每车次由5分钟缩短为3分钟。

二、路政人员服务承诺制度

()服务内容:干线公路两侧控制区各种涉路工程和公路用地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以及任何损坏公路路权的路政事件。

()服务事项:批准涉路工程建设登记表,当事人申请,涉路工程建设许可证,涉路工程建设有关资料、协议书;非公路标志设置申请表,非公路标志设置许可证、协议书。

()服务时限:涉路工程的审批,由原来的30天改为:审批在市局的受理5天之内拿出最终批复意见;

审批权限在省局的5天之内上报省局,省局批复后2天之内落实。

对损坏路产路权的案件在接到举报后,由原来的两小时改为半小时到达现场。

现场勘验、记录时间不超过1小时,小型案件当场处理。

()违诺处理措施:当事人投诉公路执法人员有违诺行为的,经调查核实,视轻重给予下列处罚:①批评教育;②经济赔偿;③大会检查;④停职检查;⑤调离工作岗位。

违诺举报电话:0546-6441328  0546-6444896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46-6446311  0546-6457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