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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承诺

县招商办 县财政局
县城区办 县档案局
县地税局 县法院
县工商局 县渔业局
县邮政局 县油区办
县公安局 县公路局
县药监局 县供销社
县广电局 县国税局
县国土局 县环保局
县计生局 县计划局
县文体局 县检察院
县建设局 县教育局
县经贸局 县开发区
县科技局 县劳动局
县林业局 县粮食局
县民政局 县农发行
县审计局 县农业局
县外经局 县气象局
县水利局 县人事局
县农业银行 县司法局

县人民银行

县统计局

县人寿公司

县卫生局

县供电公司

县物价局

县技术监督局

县工商银行

机关服务中心

县医药公司

县农机中心

县安监局

铁路办

实验二小

畜牧局

防疫站

房管局

广饶一中

县中医院

行政审批中心

执法局

发展和改革局

县人民医院

盐务局

县残联

旅游局

中等专业学校

信息产业局

市政局

广饶大众

县委老干部局

交通局

实验一小

县烟草专卖

实验中学

县城区办事处
二、违诺投诉

 

广饶县国土资源局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原则

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宗旨,坚持依法、便民、务实、高效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减少办事程序和环节,改进办事方式,严格规范行政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服务内容

1、国土资源政策咨询

2建设用地审批

3土地登记、发证;

4土地估价

三、服务标准

l 、实行文明用语文明办公。办理公务时使用您好请 讲请稍候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对用户做到热情耐心、细致和蔼

2提高办公加快办事节奏。能办的事马上办不能办的事耐心解释清楚对用户需要急办和特殊办理的事情开辟绿色通道。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3坚持依法行政廉政服务公开办事程序,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服务程序和时限

1国土资源政策咨询。指定一名熟悉政策、精通业务的同志具体负责做到咨询答疑内容具体政策解释准确清楚使用户满意。

2建设用地审批。用地审批实行规范化服务凡手续齐全、程序合法、符合审批条件、按法律法规及时缴纳规费的属县审批权限的用地项目3 个工作日办完用地手续需报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用地项目做到及时、快速呈报。

3、土地登记、发证。属申请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土地变更登记及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的凡土地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四至无争议、土地面积准确的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办结发证。

4、土地估价。凡资料齐全、权属清楚、符合条件的土地评估项目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提交土地估价报告并保证评估地价的客观、公正、准确

、监督制约

成立县国土资源局承诺制度监督领导小组。如果用户对我们工作不满意可到监督领导小组投诉投拆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处理意见。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限内处理完毕,由领导小组负责向投诉者做出解释

、违诺处罚

我局将认真履行上述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承诺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1、对工作不负责无故拒收报件或拖延办理者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以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如经批评不改者责令停职检查并调离原工作岗位。不履行时限承诺的建设用地审批每延迟一天给股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50元处罚土地登记每延迟一天承担土地登记费总额3%的赔偿其中股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各付赔偿额的50%; 土地估价每延迟一天承担评估费总额3% 的赔偿其中股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各支付赔偿额的50%

2、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或建议行政处分。

3、对借工作之便乱收费、吃、拿、卡、要、收受财物的视情节做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诚恳欢迎用户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0546-6441380  0546-6923706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46-6446311  0546-6457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