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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承诺

县招商办 县财政局
县城区办 县档案局
县地税局 县法院
县工商局 县渔业局
县邮政局 县油区办
县公安局 县公路局
县药监局 县供销社
县广电局 县国税局
县国土局 县环保局
县计生局 县计划局
县文体局 县检察院
县建设局 县教育局
县经贸局 县开发区
县科技局 县劳动局
县林业局 县粮食局
县民政局 县农发行
县审计局 县农业局
县外经局 县气象局
县水利局 县人事局
县农业银行 县司法局

县人民银行

县统计局

县人寿公司

县卫生局

县供电公司

县物价局

县技术监督局

县工商银行

机关服务中心

县医药公司

县农机中心

县安监局

铁路办

实验二小

畜牧局

防疫站

房管局

广饶一中

县中医院

行政审批中心

执法局

发展和改革局

县人民医院

盐务局

县残联

旅游局

中等专业学校

信息产业局

市政局

广饶大众

县委老干部局

交通局

实验一小

县烟草专卖

实验中学

县城区办事处
二、违诺投诉

 

广饶县级机关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履行好工作职责,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创建文明、优质、高效服务的工作作风,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形象,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切实为县级机关和广大住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提高工作人员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优质服务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房产管理及维修

1、房屋调整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实行计分制,杜绝舞弊现象。

2、办公楼、宿舍楼公共部位和设施维修及维修材料由县级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自用部分及设施维修所用材料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县级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协助维修。房产维修实行限时服务,零星维修自接通知起24小时内完成;维修量较大的工程,自接通知限3日内完成。因受天气、季节等客观因素影响不能按时完成的,要作出解释并答复完成时限。

二、水电管理及维修

1、宿舍楼水、电共用部位维修,材料由县级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自用部位的维修材料由住户负责,服务中心协助搞好维修。维修实行限时服务,自接通知起24小时内完成。如受客观条件限制,在24小时内完不成的要向住户当面做出解释并答复完成时限。

2、坚持每季度按时收取水、电费,做到抄表准确,收费严格,账目清楚,坚持杜绝人情水、人情电。如发现人为破坏水、电表现象,对当事人收取年平均水、电费额的36倍,因水、电表自动停止计量,不及时自购水、电表,且未通知县级机关服务中心进行更换的,按年平均费用额23倍收取。

三、卫生绿化美化管理

1、办公楼楼道、卫生间卫生随时清扫,全天保持整洁,公共环境卫生按照划定的卫生区,由责任单位按时清扫与专人管理相结合,做到全天保洁。按照划分的卫生区,坚持每周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2、做好机关大院内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确保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四、生活管理

1、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自觉搞好食品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2、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花色品种,食品花样做到常变常新,面食品种每天保持5种以上,蔬菜花样每天保持10种以上。

3、工作人员要规范着装,规范服务,态度和蔼,一视同仁,不得有亲、有疏。严格按规定时间开饭,确保在开饭时间内让就餐者都能吃到可口饭菜。

五、供暖管理

1、协调供暖管理部门及供暖公司,保持冬季供暖效果,保持室内温度不低于18℃。

2、为确保供暖效果,严禁单位、住户未经允许私自更换、改动取暖设施。如有发现违反规定者,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如不按时改正,将采取必要措施。

3、供暖设施维修,做到日事日毕,当日完不成的通知单位、住户并说明原因,讲明修复时限。

六、值班工作

1、做好值班工作,搞好上传下达,做好各方面工作的协调,确保内外联络畅通。

2、外来人员到我单位办理业务、咨询时,遇到的第一个人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并根据来人需要及时办理或负责介绍给相关人员办理,限时办结。

3、办理各类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按照效能要求,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毕。对于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资料方可办理的事项,承办人应当一次性告知所补资料内容,待补齐有关资料且具备办理条件后,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4、接到电话通知,要及时通知有关责任人或承办人,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七、工作人员管理

1、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做到热情、周到,尊重住户,不吃住户一口饭,不吸住户一支烟。

2、接待服务对象来访要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周到、文明用语,对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对重大疑难问题做好记录和汇报,并及时予以答复。

以上承诺希望广大干部职工和县直各部门、单位共同监督,若发现问题,及时投诉。投诉电话:6441750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46-6446311  0546-6457955

 

                         县级机关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