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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承诺

县招商办 县财政局
县城区办 县档案局
县地税局 县法院
县工商局 县渔业局
县邮政局 县油区办
县公安局 县公路局
县药监局 县供销社
县广电局 县国税局
县国土局 县环保局
县计生局 县计划局
县文体局 县检察院
县建设局 县教育局
县经贸局 县开发区
县科技局 县劳动局
县林业局 县粮食局
县民政局 县农发行
县审计局 县农业局
县外经局 县气象局
县水利局 县人事局
县农业银行 县司法局
县人民银行 县统计局
县人寿公司 县卫生局
县供电公司 县物价局
县技术监督局 县工商银行
机关服务中心 县医药公司
县农机中心 县安监局
铁路办 实验二小
畜牧局 防疫站
房管局 广饶一中
县中医院 行政审批中心
执法局 发展和改革局
县人民医院 盐务局
县残联 旅游局
中等专业学校 信息产业局
市政局 广饶大众
县委老干部局 交通局
实验一小 县烟草专卖
实验中学 县城区办事处
二、违诺投诉

 

广饶县经贸局服务承诺

  

为切实履行好本局工作职责,创建文明、优质、高效服务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务承诺内容和时限

    1、提供产业政策、信息咨询服务。积极向投资者提供国家的第二、第三产业政策导向及有关文件和信息;提供省、市、县工业、商贸发展的重点支持方向、计划等资料;提供我县产品、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性文件,落实我县的有关促进工业、商贸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产业政策、信息咨询,要做到解答问题清楚,提供信息准确。

    2、工业生产运行方面的服务。对于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分析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从开始受理到做出答复,时间不能超过5天。

3、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服务。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电子信息贴息贷款等项目,不超出县经贸局审批权限范围的,及时组织好审批、立项和论证,审批时不能超过3天。随时对投资者的在建项目搞好跟踪服务。

4、企业管理方面的服务。积极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企业管理动态,推广先进经验,将国家、省、市和县里有关企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鼓励兼并、重组、实施债转股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企业宣传,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做好帮助和指导。帮助企业界定新上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组织实施企业家培训工程与职工教育培训。协助企业争取上级荣誉称号和推广企业文化管理先进经验。服务全县机电产业发展壮大。

5、新建加油站等方面的服务。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和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

    6、资源综合利用与节能方面。配合市业务部门,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按规定时限上报核发锅炉(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操作人员节能上岗证;对用能单位改造、更新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扩大容量的,审核材料后上报市经贸委,上报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每年3月份、9月份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筛选上报,上报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严格宣传执行节能法。

  7、电力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社会节约用电工作,推广节约用电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负责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格的初审工作;负责本地区电力行业统计工作。

    8、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严格生猪定点屠宰经营许可,对申请设立定点屠宰场的,在书面申请和有关技术资料齐全,条件审核合格的情况下,上报不超过5个工作日。

    9、认真做好本系统的人事、工资、职称、来信来访和老干部工作。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办理。

二、服务承诺机制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

    1、外来咨询或办理事务者走访的第一个股室,为第一责任人,该股室可以办理的事务,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逾期无明确答复则视为默许。

    2、如果外来咨询或办理的事务不属于第一个被走访股室的职责权限,该股室第一接待人要主动将来访者介绍或陪同到相关股室办理。

    3、如果外来咨询或办理的事务超出了县经贸局的职责权限,被走访的股室要主动帮助来访者联系相关部门。

4、以上事项要严格按照县经贸局服务承诺规定,实行限时服务,保证按时完成。

(二)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制度

    l、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准超标准接待,不准用公款举办私宴,不准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2、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3、对难以避免的应酬性宴请,要由组织安排人员参加,个人不得自行参加。严格执行禁酒令,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任何时候不得酗酒。

    4、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到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吃、拿、卡、要,报销个人支付的费用和无偿占有公有财物。

    5、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强化民主决策,实行民主管理,增强工作透明度。

6、领导干部要以身作责,言必行、行必果,成为广大职工的表率。

7、强化教育,加强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办事效率。

8、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提倡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廉洁勤政,公正为民。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为加强社会监督,设立公开投诉电话(6441850),在政务公开栏设立监督台,公开全部工作人员的照片、职务,对以上制度执行不严或服务不规范的,或故意刁难,推诿扯皮的问题进行举报,可直接到局组织人事股投诉,投诉电话:6441850。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并作出严肃处理。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46-6446311  0546-6457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