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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内容及办结时限
1、帮助申办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
受理后,及时帮助指导完善生产条件和有关资料,符合要求的3日内会同企业向省市局申请,并协助办理有关样机试验等,由省局验收、发证。
2、办理企业标准备案
受理后,当日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当即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指导、帮助,待符合要求后予以备案。需省、市局备案的有关标准,及时帮助企业同省市局取得联系,按省市局有关要求办理具体事项。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在县一站式服务大厅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代码股直接受理,资料齐全者3日内发证,6日内发卡(由省局特快专递)。
4、承办产品质量检验
受理后,承检单位检验能力具备的,立即安排检验;检验能力不具备的,主动帮助企业联系有检验能力的单位进行检验。
5、承办计量器具检定
受理后,能够检定的,立即安排检定,检定机构不具备检定能力的,主动帮助联系有检定能力的单位进行检定。
6、受理标准、计量、质量、锅容管特安全申诉、举报
申诉、举报者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也可以直接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申诉举报。受理后,立即派人调查处理,一般案件3日内明确答复,15日内结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的,事先告知申诉、举报者,并做出解释。
7、办理特种设备安全证件
(1)特种设备使用证:资料手续齐全,3日内上报市局。
(2)特种设备人员操作证:考核合格后,3日内上报市局。
二、违诺处理措施
1、对违犯承诺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取消年底评选先进资格,情况严重且被举报情况属实的,直接责任人调离原工作岗位,并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
2、对管理、服务相对人服务不热情、不耐心、不周到的,一次批评教育;两次大会检讨,年终考核不能被评为称职(合格);三次调离工作岗位;屡教不改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3、违反职业道德和廉政建设制度,向有关管理、服务相对人吃拿卡要报和索贿的,一经查实,除加倍赔偿外,一律开除公职。
违诺举报电话:0546-6441231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46-6446311
0546-645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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