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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承诺

县招商办 县财政局
县城区办 县档案局
县地税局 县法院
县工商局 县渔业局
县邮政局 县油区办
县公安局 县公路局
县药监局 县供销社
县广电局 县国税局
县国土局 县环保局
县计生局 县计划局
县文体局 县检察院
县建设局 县教育局
县经贸局 县开发区
县科技局 县劳动局
县林业局 县粮食局
县民政局 县农发行
县审计局 县农业局
县外经局 县气象局
县水利局 县人事局
县农业银行 县司法局
县人民银行 县统计局
县人寿公司 县卫生局
县供电公司 县物价局
县技术监督局 县工商银行
机关服务中心 县医药公司
县农机中心 县安监局
铁路办 实验二小
畜牧局 防疫站
房管局 广饶一中
县中医院 行政审批中心
执法局 发展和改革局
县人民医院 盐务局
县残联 旅游局
中等专业学校 信息产业局
市政局 广饶大众
县委老干部局 交通局
实验一小 县烟草专卖
实验中学 县城区办事处
二、违诺投诉

 

广饶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内容及办结时限

1、帮助申办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

受理后,及时帮助指导完善生产条件和有关资料,符合要求的3日内会同企业向省市局申请,并协助办理有关样机试验等,由省局验收、发证。

2、办理企业标准备案

受理后,当日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当即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指导、帮助,待符合要求后予以备案。需省、市局备案的有关标准,及时帮助企业同省市局取得联系,按省市局有关要求办理具体事项。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在县一站式服务大厅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代码股直接受理,资料齐全者3日内发证,6日内发卡(由省局特快专递)

4、承办产品质量检验

受理后,承检单位检验能力具备的,立即安排检验;检验能力不具备的,主动帮助企业联系有检验能力的单位进行检验。

5、承办计量器具检定

受理后,能够检定的,立即安排检定,检定机构不具备检定能力的,主动帮助联系有检定能力的单位进行检定。

6、受理标准、计量、质量、锅容管特安全申诉、举报

申诉、举报者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也可以直接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申诉举报。受理后,立即派人调查处理,一般案件3日内明确答复,15日内结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的,事先告知申诉、举报者,并做出解释。

7、办理特种设备安全证件

(1)特种设备使用证:资料手续齐全,3日内上报市局。

(2)特种设备人员操作证:考核合格后,3日内上报市局。

二、违诺处理措施

1、对违犯承诺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取消年底评选先进资格,情况严重且被举报情况属实的,直接责任人调离原工作岗位,并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

2、对管理、服务相对人服务不热情、不耐心、不周到的,一次批评教育;两次大会检讨,年终考核不能被评为称职(合格);三次调离工作岗位;屡教不改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3、违反职业道德和廉政建设制度,向有关管理、服务相对人吃拿卡要报和索贿的,一经查实,除加倍赔偿外,一律开除公职。

违诺举报电话:0546-6441231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46-6446311  0546-6457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