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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承诺

县招商办 县财政局
县城区办 县档案局
县地税局 县法院
县工商局 县渔业局
县邮政局 县油区办
县公安局 县公路局
县药监局 县供销社
县广电局 县国税局
县国土局 县环保局
县计生局 县计划局
县文体局 县检察院
县建设局 县教育局
县经贸局 县开发区
县科技局 县劳动局
县林业局 县粮食局
县民政局 县农发行
县审计局 县农业局
县外经局 县气象局
县水利局 县人事局
县农业银行 县司法局
县人民银行 县统计局
县人寿公司 县卫生局
县供电公司 县物价局
县技术监督局 县工商银行
机关服务中心 县医药公司
县农机中心 县安监局
铁路办 实验二小
畜牧局 防疫站
房管局 广饶一中
县中医院 行政审批中心
执法局 发展和改革局
县人民医院 盐务局
县残联 旅游局
中等专业学校 信息产业局
市政局 广饶大众
县委老干部局 交通局
实验一小 县烟草专卖
实验中学 县城区办事处
二、违诺投诉

 

广饶县农业局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良好形象,特作如下承诺:

一、服务标准及服务措施

1、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认真维护农资市场管理秩序,依法保护农业生产安全。

2、在办公场所设立公开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依据、服务程序标志,让前来办事的农民群众一目了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接待来人来访使用规范用语,文明礼貌、热情周到,杜绝推诿扯皮和“冷、硬、横”现象。

4、办理审批做到精简、快速,为申请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5、接收举报及时受理,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批转,认真调查,依法处理。

6、执行公务主动出示证件,做到行为规范、执法文明。

7、坚持依法、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四大纪律、八项注意和八项严格禁止”廉洁自律,不准滥用职权,不得以权谋私,严格禁止权钱交易。

二、服务程序及办理时限

1、接收举报认真登记,组织执法人员1小时内赶赴现场调查,结案后5日内将查处结果通知署名举报人。

2、办理审批由申请人向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提交申请材料,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决定的立即办理;其他情况,一般在15日内办结。

3、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视为受理。

4、接待来人来电,实行首问负责制。属于被询问人职责范围的,按规定立即办理,不得推诿扯皮;不属于被询问人职责范围的,帮助其协调有关单位办理。

三、监督制约和违诺处理

对违反服务承诺,不依法办事、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故意刁难群众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责令赔礼道歉、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调换岗位或免职等处理。

四、投诉机制和投诉电话

对服务对象的投诉,一般情况在接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处理;特殊情况7个工作日内处理,查处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通知署名投诉人。

投诉电话:05466444750    6444954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46-6446311  0546-6457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