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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农业局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良好形象,特作如下承诺:
一、服务标准及服务措施
1、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认真维护农资市场管理秩序,依法保护农业生产安全。
2、在办公场所设立公开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依据、服务程序标志,让前来办事的农民群众一目了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接待来人来访使用规范用语,文明礼貌、热情周到,杜绝推诿扯皮和“冷、硬、横”现象。
4、办理审批做到精简、快速,为申请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5、接收举报及时受理,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批转,认真调查,依法处理。
6、执行公务主动出示证件,做到行为规范、执法文明。
7、坚持依法、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四大纪律、八项注意和八项严格禁止”廉洁自律,不准滥用职权,不得以权谋私,严格禁止权钱交易。
二、服务程序及办理时限
1、接收举报认真登记,组织执法人员1小时内赶赴现场调查,结案后5日内将查处结果通知署名举报人。
2、办理审批由申请人向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提交申请材料,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决定的立即办理;其他情况,一般在15日内办结。
3、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视为受理。
4、接待来人来电,实行首问负责制。属于被询问人职责范围的,按规定立即办理,不得推诿扯皮;不属于被询问人职责范围的,帮助其协调有关单位办理。
三、监督制约和违诺处理
对违反服务承诺,不依法办事、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故意刁难群众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责令赔礼道歉、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调换岗位或免职等处理。
四、投诉机制和投诉电话
对服务对象的投诉,一般情况在接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处理;特殊情况7个工作日内处理,查处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通知署名投诉人。
投诉电话:0546—6444750
6444954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46-6446311
0546-645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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