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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对外服务承诺
一、服务内容
1、政策法律咨询。为国外投资者(利用外资项目)提供有关投资的政策咨询,包括国家和地方利用外资的各种优惠政策措施,以及广饶县现有企业合资意向的指导目录;同时为国外投资者(利用外资项目)提供市场动态、行情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给外来投资者当好参谋。
2、信息咨询。加强对全县宏观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全县经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热点难点的对策和建议,为投资者提供信息咨询和服务。在搞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密切注视国际市场的动态变化,适时编制对外招商引资推介项目(中英文合订本)材料,并通过参加各种展览会、招商会等活动,对外进行推介,适时对许多在谈项目的洽谈运作、前期审批及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切实有效的服务,进一步方便外来投资者。
3、办理投资手续。协助国外投资者(利用外资项目)办理投资的有关手续,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及章程的申报和批复等。
4、负责涉外招商活动。积极组织全县各类企业到国外进行招商活动,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大力吸引各种形式的外来投资。
二、服务程序和时限
1、涉外政策法律和信息咨询。指定专门熟悉政策、精通业务的人员负责,做到政策咨询答疑内容具体,解释准确、及时、清楚,对所咨询的信息随问随答,有关国家外经贸产业政策、信息及时向外发布,使国外投资者(利用外资项目)满意。
2、服务时限。对于投资手续的审批时限,我单位在接到申报材料后,属于联合行文(新建项目与县计划局,技改项目与县经贸局)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属于我单位单独行文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进出口权和有关招商活动的转报申报手续,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到休息或节假日,我局将安排专人为其服务。
三、服务标准
首问负责制。外来人员到我局办理业务、咨询政策时,遇到的第一个人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并根据来人需要及时办理或负责介绍给有关人员办理,直到来人所办事项妥善办理完毕为止。
一次告知制。对外来办理业务、咨询政策的要一次性说明有关事项,不能给服务对象造成时间损失。
限时办结制。对于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投资手续的审批,我单位在接到申报材料后,属于我单位单独行文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进出口权和有关招商活动的转报申报手续,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到休息或节假日,我局将安排专人为其服务。
超时默认制。对要求办理公务者,要严格按照《限时办结制》规定的内容、时限办结,超过规定时限又没有合理解释,或过期不予答复的视同为许可默认。有关申请者可按照拟申请的内容自行办理。
责任追究制。对违反《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引起外来人员不满意的,实行诫勉,情节严重的给予扣发奖金、通报批评。对违反《限时办结制》的,除扣发奖金、通报批评外,股室不能被评为先进集体,责任人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情节严重的追究行政责任。
四、违诺处理机制及投诉机制
违反服务承诺制度,要对承办人批评教育,受到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对承办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当你遇到我局工作人员不践行服务承诺,作风粗暴、效率低下,不依法行政、不依法办事时,请拨打投诉电话:0546-0456442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46-6446311
0546-645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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