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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承诺

县招商办 县财政局
县城区办 县档案局
县地税局 县法院
县工商局 县渔业局
县邮政局 县油区办
县公安局 县公路局
县药监局 县供销社
县广电局 县国税局
县国土局 县环保局
县计生局 县计划局
县文体局 县检察院
县建设局 县教育局
县经贸局 县开发区
县科技局 县劳动局
县林业局 县粮食局
县民政局 县农发行
县审计局 县农业局
县外经局 县气象局
县水利局 县人事局
县农业银行 县司法局
县人民银行 县统计局
县人寿公司 县卫生局
县供电公司 县物价局
县技术监督局 县工商银行
机关服务中心 县医药公司
县农机中心 县安监局
铁路办 实验二小
畜牧局 防疫站
房管局 广饶一中
县中医院 行政审批中心
执法局 发展和改革局
县人民医院 盐务局
县残联 旅游局
中等专业学校 信息产业局
市政局 广饶大众
县委老干部局 交通局
实验一小 县烟草专卖
实验中学 县城区办事处
二、违诺投诉

 

广饶县卫生系统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行风建设承诺

 

卫生行业是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窗口”行业,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优化我县发展环境,全县卫生系统认真做到:

一、以病人为中心,主动热情提供优质服务,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耐心回答病人提问,消除服务忌语和态度生硬现象。

二、对病人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做重复和不必要的检查,不开与疾病无关的处方,不无故拖延手术,尽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三、实行医疗项目、常用药品的收费价格明示,增强收费透明度,防止发生乱收费和搭车开药、检查等问题。

四、严禁接受病人的“红包”、宴请和商家药品回扣。对违反者一经查实,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严格遵守医护技术操作常规,急诊抢救及时到位,检查、检验结果及时报告,病人平均住院日达到或低于国家标准,病人在挂号、划价、收费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六、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实行政务公开,在法定时间内完成行政审批,加强日常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健康相关产品的不法行为。

七、严格按上级要求实施药品器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降低药品购销成本,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杜绝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八、单位内各种应有标识齐全、美观,门诊设义务导医、咨询服务台、意见箱,为候诊病人免费提供开水,服务设施完善,医疗管理有序,就医环境整洁、安静、温馨。

以上内容,诚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发现违反者,可直接向县卫生局行风监督办公室举报。监督电话:6921212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46-6446311  0546-6457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