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饶县文体局深化服务承诺内容
服务承诺制度
为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招商环境,适应入世需要,服务经济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按照文化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的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做如下服务承诺。
一、认真做好全县文化体育市场管理工作,提高办事效率。
二、严格执法,文明服务,推行首问负责制,主动热情的为社会各界服务,工作人员要耐心细致的解答和办理经营者提出的问题,并积极协助办理有关手续。遇事不推诿,不扯皮,对工作高度负责。努力塑造一支高素质的文化稽查队伍,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
三、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简化工作审批程序。
四、按照“公正、便民、廉洁、高效”的基本要求,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设立公开栏,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内容、管理范围、规章制度。
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努力营造“三优”环境,坚决杜绝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做到依法进行检查,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六、廉洁奉公、洁身自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违者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七、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文化市场稽查证》或《行政执法证》,对违规经营者当场处罚必须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登记保存、收缴物品时,必须填写“登记保存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
八、积极推行上门服务或预约服务,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为经营者排忧解难。定期对经营单位的法人及从业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并为其提供法律、法规、信息咨询和业务指导。
服务程序
1、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条龙服务、随到随办,有关手续当日办理完结。
2、实行集体办公制度。每一审批事项均有两人或两人以上负责,以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公正度和速度。
3、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重大事项“一事一办”的办事原则,为外来投资者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
4、由于政策原因,不能办理的事项,当场向服务对象提供依据,解释清楚。
办事时限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一般印刷经营项目的审批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文化娱乐经营项目,经营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必要材料,经工作人员现场勘验合格当天即可办理审核手续,并颁发相关许可证件。其它情况随叫随到,及时办理。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有解答,10个工作日内有结果;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的处理,一般案件15个工作日内作处理决定,重大案件6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监督制约机制
严格按照规定的“首问负责制”、“超时默认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规定的要求,对于在工作中出现问题的个人,严厉追究其责任,以保证机关效能建设的严肃性。
以上条款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责任人:刘中范、李俊凤、孙庆华。
监督电话:6452057 6441920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46-6446311
0546-6457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