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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承诺

县招商办 县财政局
县城区办 县档案局
县地税局 县法院
县工商局 县渔业局
县邮政局 县油区办
县公安局 县公路局
县药监局 县供销社
县广电局 县国税局
县国土局 县环保局
县计生局 县计划局
县文体局 县检察院
县建设局 县教育局
县经贸局 县开发区
县科技局 县劳动局
县林业局 县粮食局
县民政局 县农发行
县审计局 县农业局
县外经局 县气象局
县水利局 县人事局
县农业银行 县司法局

县人民银行

县统计局

县人寿公司

县卫生局

县供电公司

县物价局

县技术监督局

县工商银行

机关服务中心

县医药公司

县农机中心

县安监局

铁路办

实验二小

畜牧局

防疫站

房管局

广饶一中

县中医院

行政审批中心

执法局

发展和改革局

县人民医院

盐务局

县残联

旅游局

中等专业学校

信息产业局

市政局

广饶大众

县委老干部局

交通局

实验一小

县烟草专卖

实验中学

县城区办事处
二、违诺投诉

 

广饶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服务承诺内容

 

为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履责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和谐广烟”建设,更好体现“两个之上”的行业价值观,广饶县烟草专卖局向社会公开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内容:

(一)专卖管理

(二)营销服务

二、服务标准

(一)树立“一切为客户着想、一切为客户服务、一切让客户满意”的服务理念,认真学习服务知识,提高服务质量。”

(二)所有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政治、业务知识,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坚决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

(三)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业务中队客户“吃、拿、卡、要”,树立社会良好形象。

三、服务流程及办理时限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办证流程及办理时限

1、申请。由申请单位或者个人向所在地县级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办证材料;

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出具加盖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烟草专卖局应当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烟草专卖局将根据法律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查,并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申请单位或者个人的营业场所核查申报材料的内容;

4、决定。烟草专卖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发证的,将在上述期限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颁发。烟草专卖局在做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单位或者个人颁发、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二)营销服务流程

1、当进入零售户店面时首先向零售户问好。帮助零售户规范摆放卷烟,对脱落的明码标价签和新开业户及时补齐、粘贴。

2、指导零售户在电访时科学、合理、准确地提报卷烟需求量。

3、了解零售户的总库存和重点牌号的库存。(金将军、华贵壹枝笔、国际将军、精品八喜、软珍品小熊猫等)。

4、根据零售户卷烟库存及供货定额引导客户订货,提高订货率和订货量。

5、对重点品牌进行重点营销、积极培育品牌。

6、询问零售户卷烟经营情况,了解市场销售信息,帮助零售户分析卷烟经营情况,指导零售户的经营。

7、对需求量提报异常户进行拜访,了解其原因,并及时指导其准确提报。

8、对上次未订货和订货异常,特别是重点品牌异常的零售户作为营销重点,记录原因,指导下次订货。

9、宣传有关政策和“按客户订单组织货源”的有关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解答客户咨询,征求客户意见并做好记录。

10、深入了解电子结算客户扣款未成功原因,督促电子结算户按时存款。

11、积极宣传推介新品牌,了解前期新品牌上柜后的市场反映情况。认真填写客户服务手册,对卷烟销售不正常客户找出原因,及时与专卖中队沟通。

12、对新增户、停业户、暂停户、网外户及时按零售户变动流程程序处理,对新增户及时填写《客户基础信息调查表》。发现零售户经营情况、规范情况、守法情况有变化时,及时对该类零售户按客户分类标准重新认定。

对于不按上述服务标准要求和服务流程开展工作的,我们将依据《广饶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有关当事人。

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零售客户对我们工作情况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于我们改进工作。

违诺监督电话:6441647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46-6446311  0546-6457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