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原交通局长牟私利 国家损失千万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135    更新时间:2007-3-30

新华网326日电 根据审计署26日公布的对34个干线公路项目的审计结果,项目建设中违规招投标、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涉及的资金超过160亿元,已有81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根据公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移送违法违纪案件34起,移交交通主管部门查处16起。同时,已建议交通部和有关地方政府及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公告称,交通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督促整改,使多数问题得到纠正。其中,已收回中标单位违规获利资金1163万元;收回套取的建设资金3274万元;收回被挪用的建设资金7.4亿元;收回截留挪用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3.96亿元。

    
审计署公布34个高等级公路项目审计结果     

    
审计署26日发布2007年第2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对34个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及投资效益情况的审计结果。审计结果显示,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存在违反招标投标、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问题。

    ■20
个项目违规进行招投标

    
审计公告显示,虽然34个项目都实行了招投标制度,但其中20个项目执行招投标制度不严格,有些项目涉嫌有幕后交易,个别项目存在商业贿赂,影响了工程质量。

    
一是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和施工单位违规转分包问题。如新疆昆仑路港工程公司等4家单位在安徽省蚌埠至明光高速公路建设中,将8497万元的工程分包给36个无资质施工队,收取管理费1946万元。

    
二是少数地方领导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牟取私利,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如青岛市交通局原局长等人在黑龙江省同江至海南省三亚高速公路青岛段建设过程中,将部分工程项目指定一名临时工假冒和借用其他公司名义承包,并按高价结算,造成公路建设资金损失1300多万元。

    
三是5个项目的投标和评标存在幕后交易。在安徽省蚌埠至明光高速公路路基工程15标段招标过程中,建设单位安徽省蚌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原董事长的授意,违规使安徽省公路工程总公司中标,然后又以施工量大为由,要求该公司将其中三分之一的工程分给蚌埠市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在这一要求得到满足后,才与安徽省公路工程总公司签订价款为7402万元的合同。

    
审计还发现,一些单位和个人,以中介服务为幌子,采取各种手段帮助施工单位中标,从中收取好处费1374万元。

    ■21
亿建设资金被挤占挪用

    
审计结果显示,26个项目所涉及的交通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或利用关联交易套取建设资金21.58亿元,用于其他项目建设、招待和发放奖金等。

    
湖南、广西等6个省()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下属单位利用关联交易套取建设资金1.96亿元。如1999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基建管理局采取通过所属职工技协向施工单位收取咨询费等方式,套取、截留并私分建设资金2600多万元。

    
吉林、陕西等省()26个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建设资金19.62亿元。至2004年底,吉林省四平至白山高等级公路建设单位挪用建设资金9608万元,用于其他公路及市政工程建设等,并将市政工程建设投资费用等7226万元挤入该高等级公路项目成本。

    ■
因勘察设计失误浪费32亿元

    
因勘察设计失误,盲目赶工期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和增加投资32.47亿元。其中,16个项目因勘察设计失误,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盲目赶工抢工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和增加投资27.18亿元。如贵州省一家设计单位的部分领导收受贿赂296万元后,将遵义至崇溪河高速公路的地质勘察工作违规分包给10家单位;因部分勘察人员不具备勘察资质,造成勘察结果与实际地质状况严重不符,使工程增加投资和损失浪费共7.2亿元。

    10
个项目的建设单位审核不严,少数工程技术人员甚至弄虚作假,导致多计工程款5.29亿元,占合同价款的9%。如武汉市绕城高速公路东北段工程建设单位少数人员和监理人员在收受、索取施工单位贿赂300多万元后,纵容甚至帮助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违规提高项目单价、违反合同规定多付工程款等,套取建设资金2400多万元。

    ■16
亿征地补偿款被挪用

    
一些地方政府及项目建设单位违规征地,截留、挪用和长期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损害农民利益。15个项目未经审批占用土地或违规多征土地10.29万亩,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或未按规定复垦1370多亩。

    
湖北、湖南、四川、云南等14()21个项目应支付给农民征地补偿费51.7亿元,其中16.39亿元被当地政府及征地拆迁部门截留挪用、长期拖欠或扣减。

    ■
经济效益差难以按期还贷款

    
部分项目建成后,未达到预期经济效益,难以按期还清贷款。截至2005年底,竣工通车一年以上的20个项目中,有14个项目实际车流量只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值的60%,在规定的偿债期内很难还清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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