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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原副局长叶荣达受贿案纪实
2001年9月,“第九届全国运动会”在花城广州举行。为办好这届运动会,广州市从头几年即开始大兴土木,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了全面建设和改造。2001年初,就在新广州体肓馆、广源东路等工程进入攻坚的关键时刻,一起案件意外地带出了一条涉及广州城建工程的重大违纪问题的线索:据有关涉案人供述,主管市政建设工程的市政管理局原副局长、现任市政园林局副局长叶荣达,利用主管各项市政工程的职务便利,大肆进行权钱交易。
一石激浪。接到情况报告后,广州市纪委、监察局立即调派精兵强将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
2001年4月28日,叶荣达被办案人员请到了谈话地点。
循线查踪,“风流”局长浮出水面
叶荣达今年52岁,参加工作已经32年,1987年任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厂长、党支部书记,1992年后先后任广州市市政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局长助理、副局长,1996年后任市政园林局副局长,1998年9月兼任广园路建设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市政、园林固定资产投资、基建投资、材料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
来到谈话地点后,早有准备的叶荣达面对办案人员的询问非但一点不惊慌,反而“理直气壮”地为自己评功摆好:“广州的市容市貌这些年变化这么大,市政建设成果显著,我可是做了不少贡献,很多工程都是我负责的,绝对没有违法问题,你们是不是搞错了……”
办案人员不为所惑,一针见血地指出:“既是这么多年来,几百个亿的市政建议工程都是你负责的,那你好好想想,自己有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搞违纪违法的交易呢?你也清楚,我们纪委办案是讲证据的,如果无凭无据,会请你来谈话吗?“
叶荣达仍不死心,继续装出一副无辜的模样,拍着胸脯保证说:“我是清白的。我懂得党纪国法,这么多年来我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不占公家的便宜,不吃包工头请的饭,逢年过节没拿过一个‘红包’,更不会搞权钱交易。”
见叶荣达一直滔滔不绝讲的都是为自己评功摆好的话,没有一点讲实话的样子,办案人员及时打断他的话题说:“目前,广州正在赶全国第九届运动会的工程,你是建设工程总负责人之一,为了不误工程,同时,也是体现党的政策,挽救你,我们给你3天时间,你好好想想,如实地向我们讲清楚你的违纪违法问题,我们将按政策对你从宽处理。”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三天过去了,叶荣达没有任何交待。
面对顽固抵抗的叶荣达,办案人员决定用事实揭开他的真面目。在俭查人员决定携带的物品时,细心的办案人员在钱包夹层中发现了一个电话号码。电话号码为什么不记在通讯录上,而要放在钱包夹层里呢?办案人员分析,这个号码肯定在叶荣达的心目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使用这个电话号码的人对叶荣达的情况会有所了解。于是,办案人员循线追踪,展开了调查。
为避免打草惊蛇,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办案人员经过一番深入调查,查明使用这个号码的人是一位女子,今年23岁,名叫小红。经了解,她1998年职高毕业后,南下到广州闯荡,先后在酒家、宾馆、茶艺馆等服务场所应聘当服务员。几年下来,年轻而又有几分姿色的小红,要社会上练就了一套一笑一颦应付各种男人的办法。对这种“身份”的小姐,叶荣达竟如此“牵肠挂肚”,可见两人的关系非同一般。
为揭开谜底,办案人员将小红请来谈话,开门见山地问:“你是否认识叶局长?”
有料小红答非所问:“我认识叶处,他是搞工程设计的……”
叶处又是什么人?为慎重起见,办案人员接着详细询问:“你认识广州市政园林局的叶荣达副局长吗?”
“哦,叶局长我认识,去年叶处和他一起来我上班的茶艺馆喝茶时介绍认识的……”
原来,这位“叶处”是某设计单位的主任,因工作关系与叶荣达来往较多。2000年11月,经他介绍,年过半百的时荣达认识了小红,以后就像掉了魂一样,老想着怎么把小红追到手。为了追小红,叶荣达想方设法让那些有求于他的包工头、朋友等人到小红上班的云楼茶艺馆请他喝茶,以此来捧小红的场所。因为不用自己掏一分钱,叶荣达每次到“云楼”,点的都是价格在每两280元以上的名茶。一来二去,他成了“云楼”的红客。每次一来,“云楼”的经理和服务员都前呼后拥,异常热情地招待他。叶局点名的“专用”服务员小红,当然每次都毫不例外地在他身旁“温柔”伺候。
随着时间的推移,与叶荣达熟悉的包工头和朋友都知道叶荣达到“云楼”喝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因此,他们每次到“云楼”喝茶都很“识相”,谈完事情后赶快离开,留下时间让叶荣达与小红独处。
很快,叶荣达的好色嘴脸就暴露无遗,只要与小红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就借故说好累,让小红贴着坐给他按摩。有时,他还会放肆地拥着小红做亲密动作。
但事与愿违,年轻漂亮的小红一直对肥胖的叶荣达提不起兴趣,但又不敢得罪,只好对他采取吊胃口的战略,让他看得见,得不到。因此尽管叶荣达使出浑身解数,花了4个月的时间,也仍不能把小红“拿下”,更不用说让小红跟着他转了。
一心想征服小红的叶荣达,为解相思之情,时刻把她的电话号码放在身上,没想到不但“春梦”一直至案发后也没有实现,还为办案人员查处他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提供了重要线索。
外围突击,剥茧抽丝寻得证据
小红的供述,使开口闭口标榜自己绝对没有问题的叶荣达露出了马脚。办案人员决定以此为突破口,乘势追查叶荣达其他问题的证据。因为经了解,叶荣达的日常开销很大,光靠那点工资肯定不够,再说他手中又掌管着这么多工程,那些与他关系密切的关系户、包工头为了承揽工程,少不了在他这里下功夫。这样看来,此前有关涉案人检举叶荣达受贿之事并非穴来风,是有些根据的。再说,从叶荣达到案后的表现来看,没有确凿的证据,仅靠政策教育,很难使他开口讲清问题。经过反复研究,办案人员决定先从外围入手,待取得他受贿的证据后,再同他进行正面交锋。
随后,他们循线找来叶处,请他谈清与叶荣达的经济往来问题。面对办案人员的强大攻势,叶处为了自保,很快交代了一些问题:“我是1997年开会时认识叶局的,先后承接过广州黄石路立交、广源路等工程的设计监理任务,特别是广源路的设计监理项目,是得到叶局的直接关照的。为了表示感谢,我在1999年末和2000年的春节,请叶局到粤海大厦吃饭,以拜年为名,先后一共送了2万人民币给他。
叶处还谈到,他为了紧傍叶局这棵大树,多捞点工程,特别针对叶荣达“好色”的弱点,将容貌出众又善于察言观色的“相好”小红推给了叶荣达……
至此,叶荣达彻底露出了狐狸尾巴。办案人员在欣喜的同时,仍然穷追不舍,对有关情况进行深入询。
聪明的叶处明白,到这时再硬挺着哥们儿义气已没有太大意义,只有彻底交代清楚自己与叶荣达的经济往来问题,才能保全自己,但叶荣达待自己不薄,把事情都抖落出去岂不是要落个出卖朋友的名声?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他选择了与专案组合作,彻底交代了与叶荣达的经济往事问题,揭开了叶荣达的贪婪面目。
“2000年9月,包工头钟某以广州市工程承包总公司的名义中标承建了广园路A17标段的部分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钟某得知工程要搞优化(即减少工程、减少投资),便找到我,请我帮忙疏通与叶荣达的关系,使自己施工的广园路A17标段不优化。同年11月下旬,我与叶荣达在云楼喝茶时,将钟的意思告诉了叶荣达,并拨通钟的手机让钟与叶荣达直接通话。钟在电话中暗示要给叶荣达好处,叶荣达对钟说知道了,就这么定了。此后,叶荣达多次暗示我及有关部门,在广园路二期工程优化方案中关照钟施工的A17标段,尽量保证A17标段的工程量。于是,我按照叶荣达的要求进行了对钟有利的优化设计。同年11月底至2001年3月,钟某先后3次分别将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共计60万元人民币交给我转给叶荣达。2001年3月下旬的一天,我在广州市东风中路叶荣达家的楼下将钟送给的60万元人民币交给了叶荣达,他没有推辞,爽快地收下了。”
一个工程就拿了60万元,看来叶荣达的胃口真不小。办案人员在气愤的同时,也由此算了一笔账:多年来,广州先后投资建设了几百个亿的市政工程,身居要职而又异常贪婪的叶荣达,又借机从中捞了多少呢?看来,接下来该是和叶荣达进行正面交锋的时候了。外围调查取证工作顺利完成后,办案人员转身一个回马枪,直攻叶荣达。
当初在办案人员面前神气活现、拍着胸脯保证自己绝无问题的叶荣达,面对办案人员直插要害如连珠炮似的提问和不断出示的各种证据,再也无法保持原有的平静,浑身如针刺般坐立不安,肥胖的身躯拌个不停,额头冷汗不断。对这些细微变化,办案人员看在眼里,记在心头,不断适时加大攻势,很快彻底摧毁了叶荣达的心理防线,迫使他一五一十地交代了自己多年来的违纪违法问题。
早在1988年,叶荣达就露出了贪婪的真面目,开始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利了。那时他在广州大坦沙污处理厂任厂长,因主管基建工作认识了承建成该厂澳口泵站的包工头吴某。两人一见如故,很快称兄道弟,成了好朋友。为与叶荣达搞好关系,方便以后承揽到更多的工程,每次两人见面时吴某都有意无意地表白,说自己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对朋友绝对讲义气。叶荣达是个聪明人,一听就明白了其中的含义,很快将泵站征地拆迁房租给吴使用,并先后将泵站围墙清理、农民复建房等多个工程包给了吴某。为了感谢叶荣达和希望继续得到关照,吴某分别于1992年到2000年的春节,先后7次送给叶荣达人民币共计7万元。
初次尝到甜头的叶荣达,不但渐渐懂得了权力的重要性,而且开始思索怎样有权力去培育收取利益的对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1989年,承建大坦沙污水厂宿舍楼的项目经理郑某,因工程上的问题经常与叶荣达接触,交往中叶荣达感到这位包工头办事缜密,很“识做”,肯定不会让“白忙活”,是个值得长期合作的对象。因此,当宿舍楼工程完工后,叶荣达又将该厂隔塘横路宿舍的水电工程及多项工程都交给郑某承建。到1995年12月,叶荣达当上市政管理局局长助理后,仍不忘关照郑某,要求荔湾区市政工程总公司的张总经理将其公司承建的荔湾涌排水工程转包给郑某。对此,聪明的郑某自然感谢万分,时刻将叶荣达的关爱记在心间,并适时付诸行动。为了感谢叶荣达的长期关照,从1990年至2000年的11个春节,郑某先后以拜年为名共送给叶荣达人民币11万元。
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权钱交易接二连三成功后,被利欲冲昏了头脑的叶荣达捞钱的胃口越来越大,不再满足于被动等待,开始像一只饥饿狼一样四处出击,那双因贪财而变得血红的眼睛紧盯住每一项市政工程和可合作的包工头。1994年,叶荣达在工作中认识了挂靠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承建商李某。李某是一个非常讲“实际”的人,对叶荣达暗示或交办的大小事都尽力做好,深得叶荣达的信赖。凭借这层特殊的关系,李某不但先后拿到了海珠桥的加固、新洲路的扩宽等市政工程,而且叶荣达还亲自出马帮他追收工程款。叶荣达如此卖力,李某自然懂得感恩。1999年11月,李某在叶荣达居住的楼下奉上感谢费10万元美元。
随着权力的增大,叶荣达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变着花样,千方百计利用手中的权力去换取个人的利益。2000年的春节,叶局对李某“不经意”地说起,其家族一行20多人在到西安旅游,但费用还没有落实,言外之意就是请他出资。对此,讲“实际”的李某立即心领神会,不但慷慨地负担了全部费用,而且不辞劳苦亲赴西安陪同游玩,多次设宴款待叶家的家族旅行团,还奉上5万元人民币给他们当“零花”钱。
叶荣达要在广州的沙河盖两栋私人住宅,舍不得自己出钱,可又怕别人说和日后留下把柄。于是,他玩起了高级“猫腻”,将自家建筑面积648.4平方米的两栋住宅楼的建设工程包工包料给市政承建商林某建造,建好后支付建房工程款39.5万元。林某为了能得到叶局的长期“特殊关照”,哪敢真的要他的钱,因此表面上堂而皇之地收取叶荣达支付的39.5万元建房工程款,转过身来又秘密地将钱如数奉还。当办案人员追问叶荣达这是怎么一回事时,他竟厚颜无耻地说:“不知此钱是否彼钱。”这种掩耳盗铃的把戏,明眼人一看就懂,又岂能逃脱办案人员锐利的眼睛。
包养情妇,灵魂扭曲堕入深渊
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办案人员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叶荣达的正常合法收入,足够使其家庭过上“小康”生活,并不是因为生活困难才贪财的。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他不顾党纪国法,不惜牺牲自己的大好前途,而大肆受贿的呢?
原来,叶荣达是个典型的及时行乐主义者。早在10年前,他因工作关系,经常与一些“大款”、“包工头”接触,看到他们腰缠万贯,一掷千金,身边美女如云,天天过着灯红酒绿的奢侈生活,原有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动摇,不但对此羡慕不已,认为这些人有“本事”、“懂生活”,而且觉得自己条件比这些人强得多,为什么就不能过他们那样的“风流”生活。在私欲和攀比思想的驱使下,叶荣达的心理失去了平衡,多年来头脑里固有的靠劳动而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渐渐地消失了,转而追求奢靡的“时尚生活”。工作之余,他靠“朋友”的关照,吃喝玩乐,经常光顾各类高级营业性娱乐场所,派头比“大款”更足。
1992年10月,叶荣达应邀到广州市经济开发区某酒店吃饭。席间偶然一抬头,他被一位漂亮的女服务员深深吸引住了,不禁怦然心动,主动与她搭讪起来,并很快展开了热烈的追逐攻势……
这位被叶荣达青睐的小姐,芳龄20多岁,名叫鲜丽。艳丽中带有点野性的她,年龄虽不大,却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她之所以肯跟叶荣达在一起,主要是因为他有钱。这一点,从他日后将叶荣达玩弄于股掌之间的事实中得到了充分证明。
自从那天遇见鲜丽后,叶荣达的眼前经常浮现出她那楚楚动人的身影,一心一意想泡上她。为了“追”鲜丽,他想方设法创造机会,使尽了浑身解数。今天,这个包工头请他吃饭,他就点名上开发区这家酒店;,明天,那个承建商要设宴请他,叶荣达也开口点名要去那;后天,没人请了,他干脆自己跑上去,单独吃饭会鲜丽。
在叶荣达的强大攻势下,鲜丽开始为自己打起了小算盘:虽然叶荣达比自己大近30岁,但他有权有钱,出手大方,还没生活在一起就有钱花,今后生活在一起就更不用愁了,肯定好过出来打工。再说经过几个月接触,鲜丽觉得自己能够把握得住叶荣达这条“船”,便开始实施等价交换的计划。1993年6月的一个星期天,鲜丽主动打电话给叶荣达,说:“叶先生,今天我休息,你有空来看我吗?!顺便到我租住的地方看看……”
一听电话那头传来的温情细语和珠玉银玲般的笑声,期盼已久的叶荣达顿时浑身酥软,立刻满口答应。来到鲜丽在新塘租住的住处,他再也压抑不住欲望的奔流,一下子就抱着鲜丽倒在了床上……
把鲜丽追到手后,叶荣达又有新的打算,他想包养起鲜丽作“二奶”。
为了实现与情妇双宿双飞,叶荣达亲自出马在新塘附近找铺位,准备开家川菜酒店,让鲜丽打理当老板娘。不料事不凑巧,找来找去,不是铺位小就是转让费用太高,始终没有合适的。
叶荣达一边在想办法为“二奶”谋出路,一边在温柔乡里醉生梦死,今朝两人出双入对地到宾馆、酒楼吃饭,明晚就手挽手地跳舞、唱卡拉OK
,闲时就游山玩水或打保龄球。这样一来,叶荣达的花费一下子增加了许多,加上每月给“二奶”的生活费和其它消费,每月的开销至少需要1至2万元,这些费用自然要靠手中的权力去换取。
当两人打得火热,变得难舍难分之时,鲜丽开始略始小计了。她对叶荣达说:“我这样整天无事干,也不是个办法,不如我开间服装店吧。”
叶荣达为讨美人欢心,当然只有照办,不但出资为她开办服装店,而且有时还放下局长架子亲自为其看档。
过了几个月,到了1993年的年底,鲜丽又对叶荣达娇嗔道:“我老家买了套房子,父母没钱装修,你是我的男人,也该出点吧。”在鲜丽脉脉含情的注视下,叶荣达二话没说就乖乖地掏出了15000元。
就这样,叶荣达被鲜丽一步步地牵着鼻子走,深深地陷入“色欲”的圈子里而不能自拔。虽然他也有过醒悟,有过后怕,但想回头已身不由己了。因为,一则对方紧缠不放,二则叶荣达欲壑难填。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和稳住“二奶”,以免“二奶”把知道的事情暴露出来,叶荣达只有继续大肆敛财,应付日益加大的开支。
因为经营不善,鲜丽的服装店很快维持不下去了。她又向叶荣达提出,要在老家重庆南川开家童装店,让她妈妈看店,自己在广州办货托回去。言听计从的叶荣达当然不能反对,只好提供资金。后来,鲜丽在广州没事做,叶荣达见她学过电脑,便让朋友找了份工作给她干。可是,不知怕辛苦还是做不来,她没去几天就不干了。叶荣达为了减少费用,同时也免得自己每天跑来跑去辛苦,便于1996年7月向包工头李某索要了位于恒福路的一套二房子,正式把鲜丽包头养起来。
嗅觉灵敏的承建商林某,为了能得到关照,长期承包市政工程,知道叶荣达有个情妇开销大,便慷慨出资,每月送给他1万元,连续37个月不间断,总共送给叶荣达37万元。林某这么肯下本钱,叶荣达自然要投桃报李。在他的特意“关照”下,包工头林某经常在市政工程中得标。
颇有心计的“二奶”鲜丽,与叶荣达共同生活了几年后,又对叶荣达提出:“我总不能这么跟你一辈子,为了今后的生计,我想回家乡重庆南川开出租车,你给我出买车和上牌照的钱吧。”
叶荣达知道“二奶”得罪不起,赶紧花了10万元买了一部标致牌的小汽车送给她,还同时奉上了上牌照的钱。
鲜丽回家后,叶荣达还深怕对自己事情知道太多的她会出卖自己,为了堵住她的嘴,只好不时地汇钱到南川供她挥霍。从1992年至1998年,叶荣达7年来花在“二奶”身上的钱共50多万元。
对于这一点,叶荣达在回答办案人员问题时,是这样“解释”的:“我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在外面乱搞两性关系是很错误的,原来我找鲜丽是想寻开心、玩刺激,后来,两人的关系发展到分不开,我也曾想过分开,但又怕鲜丽告发我。于是,我只能收包工头的钱给鲜丽用,以满足鲜丽和我的欲望。同时,也是为了维持两人的关系……”
自以为高明的叶荣达,心存侥幸地认为自己受贿只有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可以为所欲为。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尽管费尽心机隐瞒受贿事实,叶荣达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2002年7月1日,经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叶荣达受贿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自1990年至2001年间,叶荣达利用担任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厂长、广州市市政管理局局长助理、副局长、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62次分别收受工程承包单位及个人贿送的人民币124.8万元,美元11.8万元。
大案教训,加强临督任重道远
目前,叶荣达正在等待法律的严正判决,但此案暴露出来的许多问题,很值得人们深思。
为什么关建樟(广州市市政管理局原副局长,另案处理,本刊近期将刊发有关此案的报道)、叶荣达两位市政管理局的原副局长,相继会堕入犯罪的深渊呢?从查处叶荣达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看,正是,由于原市政管理局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叶荣达等人才得以肆无忌惮地把手中的大权作为商品进行利益交换,并形成了不成文的“规矩”:谁给钱就给谁工程做,谁“识做”送的钱多,或通过长期奉送建立“合作”关系的,就给其大工程做,或给予种种“特殊关照”。市政管理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早就变成了摆设,更不用说去认真监督执行了。
按照规定,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不随意变更设计、增加工程的投资,确有必要变更设计、增加投资的,必须经过科学论证,严格审批。可这一条规定,对于市政管理局的领导人来说,简直形同虚设。只要设计与他们的利益有冲突,他们就毫不犹豫地利用职权肆意影响和变更工程设计。1992年,因华南快速干线设计方案中的收费站挡住了市政工程承包商蔡某承建的某小区正门,他便找到兼任华南快干线建设副总指挥的叶荣达请求帮忙。在叶荣达的授意下,华南路被迫改动了原定的设计方案,硬生生地将收费站往后移了5米。这一改动,叶荣达获得了3万元好处费,却给国家造成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经济损失。
近年来,国家出台的招投标法中,对工程的招投标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规定。可是,这些法规一到原市政管理局领导人面前,就不具有任何效力了,而要受他们利益的左右。特别是叶荣达,他为了在工程中谋取私利,故意将标底及有关工程的重要情况向关系密切的包工头透露,直到案发前的一天,他还在利用职权试图推翻某项工程的招标结果。
由此可见,这起案件暴露出的最大漏洞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在原市政管理局根本没有落实到位,更不用说领导带头学习,自觉改造世界观了。在原市政管理局,工作人员收受“红包”俨然成了一种“正常”风气。逢年过节之际,关建樟、叶荣达两位副局长带头收受业务单位和个人奉送的“红包”,数不胜数,简直成了“丰收”季节。上行下效,在这种不良风气的带动下,一部分意志不坚定的人慢慢堕入了犯罪的泥潭,直至不能自拔。正如叶荣达在检查材料里忏悔的那样:“是党和人民的精心培养教育,使我从一名普通知青逐步走上了副局长的领导岗位。我本应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一切,全心全意为党和人民服务。然而,由于不重视学习,不注意世界观的改造,自我松绑,从而使自己政治素质低下,经不起错误的思想和不良思潮的侵蚀,世界观、人生观发生了蜕变。我收受红包,贪图享、趣味低级庸俗,沉迷于权力、金钱、美色,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给家庭带来不幸,给党的形象和事业造成了十分严重的损害”。
办案人员在查处叶荣达违法案件中,发现他从“寻租”对象变为“设租”人物,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堕落过程。一开始,叶荣达就成为包工头、承建商、下级的“寻租”对象。他们为获取不正当利益,便想方设法无用各种手段向叶荣达发动攻势。有些包工头为了得到叶荣达的“关照”,拿到工程,便放长线钓大鱼,坚持不懈地每年甚至每月定期限给他“进贡”。如叶荣达在检查材料里写道:“由于开始没有工程上的关系,我把和同包工头的交往当成了朋友间的交往,现在看来是完全错误的。这些人的身份仍是他们最终的目的,今天不开口明天会开口,这是必然的。有些包工头我并没有为他们办事,但就凭和我是朋友这层关系的影响下,他们也能承接到市政的工程。”事实正是如此,叶荣达在“哥们”、“义气”、“红包”的驱使下,在吃吃喝喝中完全丧失了党性原则,成为“寻租”的牺牲品。
不仅如此,叶荣达被“银弹”击倒后,心存侥幸走上了明目张胆的犯罪道路。为捞取更多的钱财,他一改往日在寻租中“守株待兔”的被动态势,转而主动出击,变成了唯利是图的“设租者“。因为他可以利用自己的身份和权利,逼其管辖的单位把成接的工程分些给包工头做;可以命令有关部门将不利于己的设计方案作出变更;可以亲自出马督促财务,尽快为包工头拨工程款。从寻租发展到设租,在金钱与权利的双向选择中,叶荣达的腐败程度进一步升级,也更加速了他的堕落进程。
“一念之欲不能制,而祸流于滔天。”叶荣达走上犯罪道路的深刻教训警示人们: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把个人利益摆在不正确的位置上,甚至颠倒了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相互关系,个人利益至上,贪图个人享受和小家庭的所谓幸福,就会被越来越大、越来越多、越来越不知足的欲念冲昏头脑、捆住手脚乃止扭灵魂,其结果必然是背离立党为公、执正为民的原则,以某权谋私,走向党和人民的反面,成为社会的罪人。
同时,这起案件再一次警醒我们,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依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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