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14个乡镇裁公车车改后节约财政支出30%以上
    截至目前,江苏省已有214个乡镇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其中无锡市乡镇全部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节约财政支出2539.14万元,节约率达到36.6%。东台市、昆山市、仪征市等地实行车改后,用车费用普遍下降30%以上。这是江苏省纪委、监察厅近日在江阴市召开的全省乡镇公务用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传出的消息。
    为探索和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降低行政成本,不断加大从源头上解决和预防腐败的力度,该省积极推进乡镇公务用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车私用、频繁更换或乘坐超标车等问题得到了较彻底的解决。
在公务用车改革过程中,该省各地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按照“总额控制,费用包干,严格管理,强化监督”的改革思路,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车改模式。在车改实施过程中,江苏各地突出抓好公车处置、交通费发放标准和驾驶员安置三个重点环节,对公车坚持先评估后处置,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交通费发放标准坚持科学测算,量力而行,既压缩支出,又保证工作不受影响;对驾驶员安置坚持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办理,妥善分流。同时各地出台相关配套制度,严明车改工作纪律,防止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江苏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全省各地要切实把乡镇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明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项重点工作,努力抓出新的成效。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车改,不搞一刀切、不搞一个模式、不搞行政命令,按照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节约支出、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基本要求,精心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有条件的乡镇,都要积极推行公务用车改革,尚未开展公车改革的地区,都要选择一两个乡镇进行试点;不具备条件的乡镇,也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切实纠正存在问题。 (沈年振)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200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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