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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部分重点岗位开展源头治理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为贯彻中央提出的“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工作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要求,通过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的监督力度,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建设廉洁勤政的干部队伍,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县直部分部门的重点岗位开展源头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发展民主,强化监督,创新机制,切实加强对重要部门、重要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党风廉政建设预警体系,达到促进发展和保护干部的目的。 二、突出重点,积极开展重点岗位源头治理工作 结合工作实际,首先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治安大队、刑警大队;县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所、交通稽查大队;县国税局稽查局、税源监控岗;县地税局税收管理股、计划财务股、法规征管股;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政府采购办公室;县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公平交易局;县物价局物价检查所、收费管理室;县环保局环境管理股、环境监察大队;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服务站、耕保股;县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房地产管理处;县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计量测试鉴定所;县教育局招生办、普教股、计财股等12个单位、28个重点岗位开展源头治理工作。开展源头治理工作的单位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开展勤政廉政和效能监察活动,采取以点带面的形式,推行干部动态管理、民主评议和跟踪监督制度,把监督寓于日常管理之中。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8月1日—8月20日)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结合自身实际,抓住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规范从政行为等要害问题,制定便于操作、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方案须报经县纪委监察局审定同意后施行。 实施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组织协调,重点岗位负责人具体落实的领导机制;二是要制订重点岗位竞争上岗和干部轮岗制度;三是要对行政决策、行政行为、重大举措、重大项目实行公开公示;四是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钱、权、人的管理使用实行跟踪监督;五是要实行单位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定期同重点岗位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进行廉政教育。 (二)实施阶段(8月21日—12月20日) 各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本着由点到面的原则,把整体性目标与阶段性要求结合起来,力求抓一项成一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县纪委,重要岗位的重大举措、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要报县纪委监察综合室备案。县纪委监察局对各单位实施方案的运行情况跟踪检查,进行经常性监督和工作协调,必要时可随时要求有关单位报告进展情况,并加强交流沟通,以便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重点岗位源头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实行重点岗位源头治理的目的在于通过深化改革,从体制、制度和管理上不断铲除腐败现象的深层次因素。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把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标准和指标评价体系,严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对不按实施方案规定的目标和要求抓落实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在工作中敷衍塞责、甚至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的,要严格追究纪律责任。县纪委将在广饶明镜网站开辟源头治理专栏,发布重点岗位源头治理的信息,交流各部门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对消极应对、成效较差的予以通报。
中共广饶县纪委 二00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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