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

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组织”和“争当

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组织”和“争当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活动(以下简称“双争”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县纪委二次全会提出的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争做五个表率、争创一流业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全县经济和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保障。

二、总体目标

(一)争做勤奋学习、政治坚定的表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加强学习作为一项紧迫的任务,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业务理论、政策法规和现代科技的学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的坚定执行者、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有力促进者、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维护者。

(二)争做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表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创新观念,敢于破除旧思想、旧观念的束缚, 跟上时代的步伐,在抓工作上有新思路,在抓落实上有新办法,在解难点上有新创意。要创新机制,抓住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进一步创新反腐倡廉责任机制、思想教育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案件惩处机制和制度落实机制,确保从严治党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要创新制度,从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制定一系列新的制度和规定,发挥好纪检工作正确的导向作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三)争做公道正派、执纪为民的表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依法办事、秉公执纪,真正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密切联系群众,把群众的呼声作为工作的切入点,把群众的参与作为工作的推动力,把群众的满意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到纪检干部可亲、可信、可敬。

(四)争做爱岗敬业、求真务实的表率。要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在纪检监察这个神圣的岗位上,恪尽职守,无私奉献。要大力倡树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之风,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可比性工作争第一,无可比性工作创一流,各项工作都要立说立行、雷厉风行、精益求精、争先创优。

(五)争做遵守纪律、清正廉洁的表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程序,严格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纪检干部要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带头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树立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创建标准

(一)“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组织”标准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创造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2、能够完成县纪委全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以及纪检监察其他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

3、认真落实求真务实的各项要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4、组织健全,配有专职工作人员,内部管理规范,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在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探索出了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5、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开拓进取,作风过硬,有战斗力。积极探索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二)“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标准

1、政治坚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公正清廉。时刻以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廉洁自律,不徇私情,面对各种诱惑都能一身正气,不为所动。

3、纪律严明。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模范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纪律,无任何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4、业务精通。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熟练掌握和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精通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本职工作中成绩突出。

5、作风优良。宗旨观念强,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工作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知难而进,无私奉献。

四、活动步骤

活动从4月上旬开始,11月份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9日至4月14日)

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明确开展活动的意义、目标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搞好“双争”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同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和活动目标,对活动做出详细安排。

(二)调研规划阶段(4月15日至5月15日)

主要分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突出重点,明确目标。通过这个阶段的工作,

做到“六突出六提高”:①突出分析和解决政治思想方面的问题,提高政治思想觉悟;②突出分析和解决学习方面的问题,提高学习效果;③突出分析和解决履行职责方面问题,提高执法执纪水平;④突出分析和解决服务群众方面的问题,提高服务水平;⑤突出分析和解决遵章守纪方面的问题,提高拒腐防变能力;⑥突出分析和解决机关建设和工作秩序方面的问题,提高机关整体形象。

第二,搞好调研,找准症结。1、自我剖析。结合各自实际,查找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进行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深入调研。按照需要解决的六个方面问题,分专题组织集中调研活动,发现和分析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对策。3、征求意见。通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民主评议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以及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形式,广泛征求本机关、所在部门单位、服务对象、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及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建议。

第三,因地制宜,总体规划。对查找和征求的意见进行汇总和梳理,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结合实际,提出“双争”活动规划、措施和具体要求。

(三)组织实施阶段(5月16日至9月30日)

按照工作规划,认真组织实施,重点把握好五个方面: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一是明确学习内容。主要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全国优秀纪检干部张建国、梁雨润同志先进事迹等。二是创新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分散自学相结合,集中自学不少于5天。结合向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梁雨润、张建国同志学习,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围绕“学先模人物,我们怎么办?”、“如何做一名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如何争创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组织”等主题,撰写理论文章,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讨论交流。三是严格学习要求。要做到有记录、有笔记、有心得、有体会,边学习、边思考、边提高。通过开辟学习专栏等形式,及时将纪检干部的学习收获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对学习成效的评鉴。

2、鼓励创新,促进发展。要按照担负的职责任务,确定今年的创新性工作,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创新标准,提出具体措施,确保形成特色、创出经验、取得成效。对得到上级表彰、奖励、推广的,县“双争”活动办公室将采取加分的形式予以确认。

3、服务群众,改进作风。要结合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实际,研究提出便民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效果,改进工作作风。活动中,对群众提出意见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反馈。

4、完善机制,提高效能。重点是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推进机制、工作运行机制、干部队伍建设机制,特别要完善机关效能方面的制度措施,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能。

5、健全制度,树立形象。健全机关建设的各项制度和纪检监察机关管理各项制度,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并纳入纪检监察自身建设的经常性工作中,建立起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树立良好形象。

(四)总结表彰阶段(10月)

分两个步骤进行:

一是组织评选。按照逐级推荐、群众评议、组织确定的原则,评选出10个“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组织”和10名“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以及部分“双争”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是总结表彰。全面总结活动情况,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

五、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双争”活动作为落实县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县“双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各基层纪委、纪检组也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要搞好工作结合。要把“双争”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好开展活动与做好日常工作的关系,把活动的效果落脚到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全县加快发展上来。同时,结合当前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的“为民、务实、清廉”教育,扎实推进“双争”活动。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搞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双争”活动深入人心,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县“双争”活动办公室将定期编发信息,介绍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促进活动深入开展。各基层纪委、纪检组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县纪委办公室。

 

中共广饶县纪委

广饶县监察局

200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