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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饶县纪委文件 广纪发〔2005〕28号 ——————————★—————————— 关于印发广饶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办事处党工委: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中坚和骨干,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制定《广饶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正在进行的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今后如有违反“十不准”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习贯彻情况请于2005年12月31日前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中共广饶县纪委 2005年12月20日
广饶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 一、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不得以村务或其他公务为借口用公款吃喝和请客送礼;不得用公款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用集体资金为个人购置交通、通讯工具;不得以“考察”、“学习”、“取经”等名义搞公款旅游及为他人支付旅游费用。 二、不准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把集体的资金、物品等挪给个人或亲友使用;不得借挪、侵占集体资金和各类专项资金,或用集体资产违规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担保;不得以低价私自出租、转让、发包和拍卖集体所有的土地、滩涂以及村办企业等;不得借为群众办事之机向当事人吃、拿、卡、要;不得违法收缴、扣押群众财物和乱罚款。 三、不准做影响团结和稳定的事。要积极化解村民与村民、村民与集体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做到本村的矛盾本村解决,不得推诿扯皮;不得以许愿、记工和施以其他小恩小惠等手段煽动、支持群众集体上访和闹事;不得以赠送钱物等不正当手段进行贿选。 四、不准优亲厚友。在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救济救灾款物发放,果园、滩涂、虾池、土地承包和村办企业租赁、拍卖等村务方面,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办事,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为本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五、不准侵犯群众的合法权利。不得用粗暴、蛮横的方式对待群众;不得对提批评意见的村民进行打击报复和寻机刁难;不得剥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不准搞个人专权。村级财务必须定期张榜公布各种款项的数额、收支、使用情况。任何人不得独断专权、隐瞒、造假和销毁财务票据;不得拒绝上级对财务进行审计;涉及到本村集体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依照民主议事和决策程序办理,并将决策、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七、不准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等活动。要带头提倡精神文明,积极组织村民参加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活动;不得为“黄、赌、毒”活动提供场所或其它便利条件;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八、不准搞宗族派性。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开展村“两委”工作。不得以家族势力影响涉及本村集体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定。 九、不准借机敛财。要实行村级干部个人生活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村干部操办本人或家庭成员婚丧喜庆等重大事宜前,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事后进行汇报。不得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搬迁新居、子女升学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得在村务活动中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十、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保证政令畅通。不得歪曲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得自行其是、有法不依、有章不循。 主题词:廉洁自律 通知 中共广饶县纪委办公室
2005年12月20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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