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广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

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7227日)

栾 庆 恩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广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八次全会和市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去年的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关于如何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赵豪志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 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2006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基本情况

2006年,在县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积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我县列各县区第一位。

(一)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围绕县委、县政府“商贸兴县”战略的实施,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关于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和《广饶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效能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大对因行政效能问题影响软环境建设人员的处理力度,切实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围绕有关软环境建设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效能监察力度,认真做好效能投诉受理与调查处理工作,共受理、办结有关发展环境方面的投诉65件。整合机关效能监察资源,将县投诉中心办公室和县机关效能监察办公室调整为隶属县纪委、监察局管理,深化机关效能监察,促进了机关效能提速。按照《广饶县机关效能考核评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定期对县直部门办事效率、办事公开、责任追究和处理群众投诉情况进行效能监察,重点检查服务态度和服务承诺是否落实。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督促限期改正。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执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深入扎实开展了“收支两条线”工作专项检查。重点对中小学教育收费,医疗卫生机构收费,乡镇基层站所收费以及面向企业、农村收费比较集中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执收执罚部门单位40个,以及10个乡镇的乡镇直单位,共查出违纪金额1616.7万元,并对有关违纪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处理。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化

印发了《关于报送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的通知》,对承诺的内容、违诺的追究,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全县60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做出了廉政承诺,并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内进行了公开。对领导干部践诺情况进行了评议,并组织县纪委常委同60名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有关规定,共收到重大事项报告76起。更新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督促各单位报送了正职领导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共收到廉政档案106份。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购住房情况进行了清理。

(三)纠风工作进一步强化。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全部推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截止目前,共组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15次,采购总金额1005.16万元,占医院用药总金额的53%,让利于患者50.2万元。继续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进行了4次明查暗访,对3起投诉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使我县的行车秩序进一步好转。同时,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开办了“阳光政务热线”栏目。第一批确定公安等27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上线,全年组织播出“阳光政务热线”27期,接听群众电话78个,解决投诉、咨询和求助类问题91个。全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对5个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单位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

(四)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大。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案查工作,从稳定全县大局、创造一个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入手,重点对影响和阻碍经济发展、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违纪案件进行查处。跳出单纯就办案而办案的圈子,注意在查案过程中发现苗头性、前沿性的问题及倾向,提前向有关单位打招呼、提建议,防患于未然。同时注意帮助案发单位查找原因,发现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协助他们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减少和防止违纪问题的发生。注意帮助案发单位做好解决遗留问题的善后工作,特别是农村班子建设、财务管理、矛盾排解等问题,力争做到不留隐患。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69人次,初核各类违纪线索82起,立案67起,结案57起,处分违纪人员52人,其他组织处理5人,其中查处万元以上重大案件15起,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以服务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着力点,从农村财务、中小工程建设等易产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入手,规范农村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大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实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范农村干部从政行为。针对部分农村干部法纪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不浓等易造成农村不稳定因素的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广饶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从严禁用公款吃喝、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等十个方面,严格规范农村干部的行为,积极化解干群矛盾。试点推行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重点加强对本村干部廉政承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承诺的村干部及时提出批评建议,听取群众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反映,及时上报县、乡纪委村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在全市首创并推行了农村中小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加强中小工程发包过程监督,整顿和规范了农村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了对农村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探索出了一条农村干部“保廉”、工程“保质”、农村保稳定的成功路子,收到了较好成效。全县共有79个中小工程公开招投标,预算总价2235.61万元,中标总价1980.48万元,节约总投资255.13万元,节约率达11.4%。中小工程实施招投标以后,全县没发生一起在农村建设工程方面的违纪案件,没有一起因招投标问题而导致群众上访的事件。我县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做法,先后被中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予以推广,并在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全市推行农村小型工程招投标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相继在我县召开,推广我县的经验做法。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反腐倡廉的任务依然繁重艰巨。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干部作风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个别乡镇和部门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不够有力,有些制度、措施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对于这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全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努力拓展源头治腐工作领域,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着力加强监督检查,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监督监察职责,确保政令畅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维护党的纪律。开展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忠诚,立场坚定,自觉抵制错误言论和倾向,做到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定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严肃查处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的行为,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要严格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找准纪检监察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结合点,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县第十次党代会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督监察力度,督促和保证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健全利益协调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努力把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着力创优发展环境,服务全县经济发展

发展环境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标志,也是一个地方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更是一个地方执政理念、机关效能、服务质量的综合反映。要以受理群众诉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做好环境考核评议为重点,扎实开展工作,建立完善发展环境建设管理工作体系。加大效能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效能、效率、效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发展环境的各项部署要求,对拖延办事时限、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制;深入开展明察暗访活动,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建立发展环境建设联系点,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投诉受理和查处力度,完善机制,健全网络,畅通投诉渠道,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调查,实事求是地做出处理。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管理和建筑市场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各类市场、专业街道、重点企业所在地域的综合整治,加大打黑除恶力度,严厉打击“吃地盘、卖地盘”和“强买强卖、强迫接受服务”等各种霸痞行为。继续坚持把发展环境建设纳入全县政务综合考核之中,改进考核方式方法。研究制定《加强部门单位发展环境建设内部监督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维护发展环境的责任意识。通过强化监督和管理,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市场秩序不规范等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

(三)着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深刻领会、身体力行胡锦涛总书记所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着力解决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继续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对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获取荣誉和利益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旗帜鲜明地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查摆在思想和作风上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破除因循守旧思想,树立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克服自满自足的情绪,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力戒浮躁不实之风,弘扬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纠正各行其是的散漫倾向,树立令行禁止的大局观念;反对铺张浪费行为,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防止绝对静止的片面思想,提高科学辩证的思维能力,达到“破旧、克满、戒躁、纠散、反奢、防片”的目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使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四)着力抓好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化

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使领导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要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表彰先进典型,坚持正确导向,加强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申报登记,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原则,决不允许对领导干部的亲属搞特殊照顾,决不允许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任何方便。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完善制度,严肃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集资建房、违规超标准多占住房等问题。

切实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形成惩恶扬善、祛邪扶正的舆论氛围。

(五)着力抓好查办案件工作

继续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违规发放、核销贷款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热点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坚持纪律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认真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工作,搞好乡案县审和审复分设,逐步扩大党纪政纪案件公开审理的范围,建立对受处分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回访制度,保障党员权利。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办案工作要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到宽严相济。深化“一案两报告”制度,通过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发现监管漏洞,完善有效预防的机制。

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的督促检查。认真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其他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健全完善惩治商业贿赂制度,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强化资质、资格审查等多种监管手段,推进改革,综合治理,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六)着力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认真治理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坚持以人为本,把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当前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督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三免一补”的政策规定。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农村土地征收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进一步办好“阳光政务热线”。继续深入开展 “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坚持纠建并举,加大防治力度,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纠风长效机制。

认真履行监察监督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勤政。要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有效防止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认真组织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依法执政,促进依法办事。要围绕促进政令畅通开展监督监察,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为重点,确保各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要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继续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行医以及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顾群众生命安全的失职渎职行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认真调查处理环境污染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等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七)着力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大治本抓源头工作力度

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各级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抓好各项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实施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落实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健全司法机关依法接受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制约的机制,加强司法机关的反腐倡廉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督促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加大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审核、备案的监管力度。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逐步把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扩大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范围。继续清理“小金库”,严格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切实降低行政成本。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事项的监管。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建立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预警机制。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严格执行源头治理的有关制度。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不断深化“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全过程监督,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干部廉洁。继续推行农村小型工程招投标制度,加强对农村重大事项的监管。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行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加强对交易活动全过程的监管。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严格实行“管采分离”,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市场中介行为。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城市规划、人事编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到坚持依法照章办事。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领导,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党政“一把手”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既要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又要对反腐倡廉工作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制度,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按照责任分工,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切实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强化和改进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重视并运用好考核结果,认真落实奖惩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当前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艰巨任务,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和决策规则,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在研究解决反腐倡廉的重要问题上,全面提高班子成员的“五种能力”。着力抓好班子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带头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始终保持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要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素质,继续深化“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牢记宗旨、勤奋学习、严守纪律、作风一流的纪检监察队伍。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轮岗、交流力度,不断改善队伍结构,努力增强队伍的生机和活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尤其要深入学习现代科技、市场经济、法律、金融和纪检监察业务等知识,注重知识更新,提高服务全局、有效监督的本领。要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和效能建设,严明工作纪律,清正廉洁、秉公执纪,确保纪检监察干部的纯洁性,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和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支持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让我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同心同德,奋发进取,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